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欢迎您来到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更多金融产品请关注“全国信易贷平台”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热门金融产品  
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
金融产品-小企业燃气贷
小企业燃气贷
产品类别:企业项目贷款 所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
燃气贷,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燃气供应企业发放的,用于燃气管网等相关设施新建及维修改造或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单户最高额度3000万元。
申办条件
(1)原则上,借款人正常经营2年以上(含2年),如为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一是新建项目作为借款人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
二是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同时经营管理多个燃气企业,除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企业正常经营2年以上(含2年)的。
(2)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从事燃气供应行业3年以上(含3年)。
(3)借款企业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特许经营授权及明确燃气供应区域范围的相关文件。
(4)在县域及城市(镇)从事燃气供应的借款人,其供应能力应不低于10000m3/日(含10000m3/日);在农村从事燃气供应的借款人,其供应能力应不低于5000m3/日(含5000m3/日)。
(5)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利用气源单位提供天然气的借款人,须与气源单位签订不短于1年(含1年)的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6)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燃气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7)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情况,未出现超过20%的被供气单位欠缴供气费的情况。
(8)借款人应有有权环保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性文件,近两年内无环保违法记录。
(9)对于燃气汽车加气站,加气站的固定资产(房产、土地)必须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或股东及其配偶所有,并能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办流程
申请→受理→调查→授信→签订合同→放款
业务网点及联系方式
太原分行:0351-6599652; 吕梁分行:0358-8232266; 晋城分行:0356-2220888; 朔州分行:0349-8810169; 长治分行:0355-2119640; 晋中分行:0354-3021777; 阳泉分行:0353-2029037; 临汾分行:0357-2088201; 大同分行:0352-2513645; 忻州分行:0350-2078888; 运城分行:0359-6368019;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运营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3-2021 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 晋ICP备19001058号 您是第17300355位访问本站的贵宾